「當一個文化已經完全捨棄靈性的追求,步向唯物主義,此時,我們就得證明人是靈魂個體,而非徒具肉體的動物。」

—L. 羅恩 賀伯特

《宗教在社會上的影響》
L. 羅恩 賀伯特著
(續)

讓一個人徹底相信他是動物、他的高貴和自尊都是錯覺、沒有「彼岸」可以追求,也無法達到更高的潛在自我,這個人就會成為奴隸。讓一個人知道他是他自己、一個精神個體,他有選擇的能力,也有權追求更高的智慧,如此,你便已經讓他走上一條更崇高的道路了。

當然,這些攻擊宗教的行為,違反了人類追求精神圓滿的傳統抱負,也與人倫常理背道而馳。

讓一個人知道他是他自己、一個精神個體,他有選擇的能力,也有權追求更高的智慧,如此,你便已經讓他走上一條更崇高的道路了。幾千年來,這個星球上的思想家已經確立了自身的靈性,並認為終極的智慧即為靈性的開悟。

也有人抨擊宗教是原始落後的東西。過度研究原始文化,可能會讓人誤以為宗教是很落伍的,認為它在原始文化中極為重要,而「現代」文明則可以摒棄宗教。事情的真相是,人類手中雖然握有強大的武力,卻可能十分缺乏宗教所強調的樂群之道。此時此刻,宗教的教化力量再重要不過了。

過去偉大宗教的文明力量,如佛教、猶太教、基督教及其他宗教,皆強調善與惡的區分及更高的品格價值觀。

在美國,教會出席率下降的同時,色情日益氾濫,道德普遍淪喪,犯罪率節節高升。這些亂象使得警察的數量增加了,然而道德面的偏差錯亂卻不見起色。

在一個社會裡,如果宗教失去影響力或不復存在,那麼維護社會道德、消弭犯罪及偏狹的工作,就得由國家全權承擔。於是,國家勢必要動用刑罰與警力。然而這不會是成功的做法,因為假使此人天生就沒有道德、操守與自尊,你用強迫的方法也無法成功。唯有藉由靈性的自覺和靈性價值的灌輸,這些特質才能彰顯。想要有道德等等,就必須要有更多的理性和更多的情感動機,而不是人類紀律的威脅。

當一個文化已經完全捨棄靈性的追求,步向唯物主義,此時,我們就得證明人是靈魂個體,而非徒具肉體的動物。瞭解自身的精神本質,人才能再一次地覺察神,並找回真正的自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