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宗教在社會上的影響》
L. 羅恩 賀伯特著
(續)

說服一個人說他是一隻動物,他的高貴和自尊是妄想,沒有所謂「形而上的東西」可以追求,沒有更高的潛在自我能力可以達到,你得到的結果是一個奴隸。讓一個人知道他是他自己,一個靈魂個體,他有能力去選擇並且有權利去追求更高深的智慧。如此,你已引導他開始通往一條崇高之路。

當然,這些對宗教的攻擊行為與人類對精神滿足,與有品格的生活方式之傳統渴望背道而馳。

「讓一個人知道他就是他自己,一個精神個體,一個有選擇能力、和有權利追求更高智慧的個體,那麼你就是已經開啟了他往更高境界的路途。」幾千年來,在這個星球上,會思考的人類已經確認其本身的靈性,並且認為最高深的智慧便是靈性的啟發。

宗教被指責為原始。許多對原始文化的研究可能會讓人深信宗教就是原始,而「現代」社會並不需要它。宗教也被抨擊為古舊的產物。太多的上古文化研究發現宗教支配著人們,因此可能影響一個人去相信宗教是古舊的,所以「現代」文化可以不需要宗教了。事情的真相是,有史以來宗教文明的力量甚於人類手中所擁有的強大武器。人們可能已不具備宗教裡所強調的社會能力。

過去偉大的宗教的文明力量,如佛教、猶太教、基督教及其他宗教,皆強調善與惡的區分及更高的品格價值觀。

在美國,教會出席率的降低、色情氾濫、普遍道德敗壞的提升,以及犯罪率的增加恰巧同時發生,造成隨之增加的大批警力卻無法帶來偏差錯亂的降低。

當宗教在一個社會中沒有影響力或已停止有影響力,這個國家便要完全地承擔公共道德、犯罪及偏狹行為的責任。此時,必須使用刑罰及警察。然而這是失敗的,因為道德、操守及自尊若非個人與生俱來的,即無法成功地被強迫去做。唯有藉由一個靈魂的自覺以及靈魂價值的灌輸,這些特性才能出現。想要有道德等等,就必須要有更多的理性,及更多的情感動機,而不是人類紀律的威脅。

當一個文化瓦解到完全地離開靈性的追求,而進入唯物主義,我們必須由證明每一個人是靈魂個體,而非肉體動物開始。藉由了解宗教的本質,每個人才可再一次認識上帝並恢復自我。